據(jù)bitcoin.com報道,周日,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已發(fā)布命令,要求暫停 XBT Provider AB發(fā)行的兩款交易所交易產(chǎn)品,分別為Bitcoin Tracker one和Ether Tracker One。
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發(fā)布了由總部位于斯德哥爾摩的瑞典公司XBT Provider AB發(fā)行的兩種交易所交易產(chǎn)品的“暫停交易令”。
該機構表示,目前缺乏關于 Bitcoin Tracker One (CXBTF)和Ether Tracker One (CETHF)“一致準確的信息 ”,“導致市場參與者對這些金融工具混淆”。
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補充道:“證監(jiān)會認為,為了公眾利益及保護投資者,上述上市公司的證券必須暫停交易。”
根據(jù)1934年“證券交易法”第12條,該兩款交易將于美國東部時間 9 月 9 日5:30 p.m到 9 月 20 日11: 59 期間暫停。
ETF, ETN,還是非股權掛鉤證券?
證交會隨后解釋了這兩種產(chǎn)品分類方式的不一致之處,并詳細說明:
“為在美國以及某些交易網(wǎng)站提供和銷售這些金融產(chǎn)品而提交的經(jīng)紀自營商申請材料,將其定性為“交易所交易基金(ETF)。”
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暫停交易XBT提供商的比特幣交易所交易產(chǎn)品,該機構將ETF定義為注冊投資公司,為投資者提供一種方式,將其資金匯集到投資股票,債券或其他資產(chǎn)的基金中。作為回報,投資者獲得該基金的權益。
然而,委員會指出,“其他公共資源將這些工具定性為'交易所交易票據(jù)(ETN)'。”與ETF不同,這些票據(jù)是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金融機構的無擔保債務。
該機構表示:“該ETN支付條款與參考指數(shù)或基準的表現(xiàn)掛鉤,代表ETN的投資目標。”
根據(jù)SEC的說法:
“ETN經(jīng)常與交易所交易基金(ETF)混淆。ETN和ETF均在證券交易所交易,可以全天買賣,但存在重大差異。”
更復雜的是,委員會指出,“發(fā)行人在發(fā)行材料中將這些債券描述為‘非股權掛鉤債券’,”XBT供應商稱其“不受本金保護”和“不承擔利息”。
除了Bitcoin Tracker One和Ether Tracker One之外,該公司還有兩個產(chǎn)品:比特幣跟蹤器和以太跟蹤器。